DOLLY DAI,时尚记者说:
“支持派”的我被问:“你喜欢Crocs?”
我不喜欢也不讨厌,但Christopher Kane 将Crocs带入国际秀场这事并没什么错。
时尚界就是有种ugly chic的“丑学”,mix但不必match的风格。 艺术上的“丑”我们可以承认欣赏不来, 但贴近生活的“丑”却容易批评。所以, Crocs被“骂”,一点都不叫人意外。

还记得洞洞鞋刚面市时,它也曾风靡一时。但由于难以创新,假货泛滥, 阿嬷买菜阿叔杀鱼(因泡沫橡皮够防水) 都会穿“Crocs”,我们自然无法将它们和时尚挂钩。
Christopher Kane选择在他入行10周年的秀上,将“史上最丑”的Crocs 凉鞋带上台,显然,已作好准备迎接批判。但,我喜欢他混搭的方式;而且觉得Crocs在他手上并不丑。

再说,变丑为美,正是设计师的本事。意大利品牌Prada的掌门人Miuccia Prada认为: 创新源于质疑和破坏;她反对既定被大众认为 美丽的事物。且每季时装秀都有很多费解但独特的设计:如纽约品牌Hood by Air总是不乏“惊品”,又如 Christopher Kane 2016年秋冬秀的塑料雨帽。但,作品的好坏有很多标准,如表现力、创造力、想象力、感染力及原创性等。虽不该因是知名设计师的设计就非得支持,但不妨培养“审丑”能力;在有趣的时尚界,有时丑到极致,就是型。如果只穿普遍认为的美,也许能被称作漂亮、端庄、优雅诸如 此类。但若敢敢把Christopher Kane的黑色Crocs配运动条纹长袜,搭黑西装外系撞色腰带,你就是潮。Fashion就是这样,不需要被每个人理解。

DONSON CHAN,造型师说:
时装品牌与鞋牌联名合作已非稀奇事,或为营造话题纯属行销手法,或前者为专注于时装把鞋履部分交给专业 品牌“操心”。近年不少时装品牌都争相与运动品牌Adidas合作推出联名鞋款——Raf Simons及Rick Owens自是最成功的例子。比利时设计师Raf Simons其实早在2009年,就已率先与皮靴品牌Dr Martens合作过了。

今季Christopher Kane与Crocs的合作,却真的让我大跌眼镜。Crocs……?更令我匪夷所思的,这次的合作并没任何创新元素:鞋身保留Crocs的设计,不同只是印花及鞋头缀饰,毫无创意可言。我个人认为像极“Ronald McDonald小丑鞋”的Crocs无美感可言;脚后跟的鞋带无论放在后跟像凉鞋般或挪到前面当拖鞋穿都没有帮助。Christopher Kane……到底图的是什么?

话题性倒是有了,不然我们也不必拿来大篇幅地讨论。Crocs再不好看,也算是专门设计及制作鞋的品牌。问题出在哪?我觉得成功的联名鞋款,最基本就该引起购买欲……但我横看竖看都实在产生不了购买它们的欲望。下楼或上菜市场?我情愿穿人字拖。

一般合作系列都会较昂贵,相信 Christopher Kane X Crocs的鞋款也不会例外。若身为造型师的我都不懂,普罗大众会欣赏吗?何况还要付出更高价购买?我好奇:究竟会不会有时尚人穿这款联名凉鞋到时装周看秀,还是它大概会“止步”于Christopher Kane的伸展台上。

Let’s see。

或者,你更愿意穿裸色高跟俏皮优雅的猫跟鞋高跟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