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首位女性上诉法官畅谈工作和生活

Justice Judith Prakash,她是新加坡第一位女性上诉法官。

Her World提供

忙碌的拍摄打破了最高法院图书馆(Supreme Court Library)的寂静。

在排列整齐的法律书籍之间,新加坡第一位女性上诉法官Justice Judith Prakash微笑着面对镜头,为《Her World》杂志这篇报道进行拍摄。

摄影师夸赞道:“你看起来很棒,非常迷人。”对此她轻笑着回应:“这可不是人们常用来形容我的词。”

72岁的娇小身形削弱不了她的气场——她以温和而优雅的语调交谈,语气中却带着坚定;她在回答问题时谨慎而深思熟虑,却也不时会冒出幽默妙语让人忍俊不住。

在法庭上出现在她面前的律师们都深知其干练且不容胡闹的作风,她以严格要求著称,尤其在最高法院里的着装规范上毫不妥协。一个广为流传的趣闻:男性律师们在衣橱中都必备一条纯黑色的“Justice Prakash领带”,以备与她碰面时需要符合她的要求。

在法庭上Justice Prakash或许更偏向“严厉”,但对本地许多女性律师来说——无论是资深法律人士还是初出茅庐的新人——她都是鼓舞人心的榜样,证明女性也能如她一般登上法官席位。

HWOTY Justice Judith Prakash feature

Justice Prakash在商业法领域的专业能力广受认可——不仅是该领域的权威之一,更于1992年成为新加坡进入最高法院的“先锋”女性之一(第一位是1991年的赖秀珠法官)。同年她被任命为司法专员,并于三年后正式成为最高法院法官。
在其31年的法官生涯中,Justice Prakash不仅担任了高等法院法官,也出任了上诉法官。她在其职业生涯中共撰写了约645份判决书,其中逾50%的判决被评审委员会选中辑录于法律报告中。

她于1991年参与了一个负责审查仲裁法律的子委员会(仲裁——指通过中立第三方裁决争端并做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并提出若干建议,最终促成1994年《国际仲裁法》(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Act)的颁布。该法案详细规定了仲裁程序的步骤,明确了参与各方的权利、仲裁小组的权限及法院在相关情况下的作用。

2015年Justice Prakash成为首位被任命为新加坡上诉法院常任法官的女性,直到2022年都一直担任着仲裁案件的首席法官。她于今年1月被任命为高级法官,并不时在上诉法院中担任三法官合议庭的成员参与审理案件。

然而,专于仲裁法并非她的初衷,这一机遇出现于政府决定通过新加坡律政部推动新加坡成为仲裁中心时。

“1980年代中期UNCITRAL(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推出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旨在于全球范围内统一仲裁实践,避免各国之间的制度差异过大。一个委员会于几年后成立,专门研究新加坡是否应采用这一示范法。Justice Belinda Ang和我都是委员会成员,我因为受人推荐便加入了这个项目。这是我当时与仲裁法的主要接触,我当时并未从事任何的仲裁实践。”Justice Prakash解释。

HWOTY Justice Judith Prakash feature

虽然仲裁法在智识上“非常有趣”,但对Justice Prakash影响最深的案件,却是她于1970年代作为年轻律师处理的家庭纠纷及她首次担任高等法院法官时审理的同类型案件。大多相关案件涉及离婚纠纷、夫妻争吵、监护权之争或是父母与子女关系破裂等问题。

“我深切感受到,孩子是离婚中受影响最严重的一方。父母有时会陷入自己的情绪中,无法超越情绪去考虑孩子的需求;或者他们理所当然认为,对他们有利的事情也必然对孩子有利。”

当时身为四个年幼女儿母亲的她,在面对类似的案件是否很难保持中立立场?她沉思片刻后,回答如同她许多机智的妙语一样,颇为出人意料。

“不会,我反而觉得自己对当事人的能力有了更深的理解。我承认自己很幸运——我受过教育,有工作且能自立,但有时也会觉得有些案件中的女性其实也能做到这些却没去做。同时,我觉得有些男性同事或许更容易相信这些女性对其前夫的表面陈述。”

尽管其言辞颇为严厉,但Justice Prakash的朋友和同事们对她的性格持有极高评价。自1991年就认识她的Justice Belinda Ang,就形容她是“善于与人相处”的人。

Justice Belinda Ang补充:“她的勤务员(由政府指派执行特定职责)对她的善良和关怀赞不绝口,并对她充满敬佩与尊重。Justice Prakash对寻求她建议的人,也总是给予鼓励和支持。”

Providence Law Asia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兼总裁Abraham Vergis称Justice Prakash是一个充满关怀的人。

“记得当我妻子身体不适时,她就会常询问状况。几个月后我在某官方活动中遇见她时,她第一句问的仍是我妻子的健康情况。我很惊讶她竟然记得,尤其是过了这么长的时间。”

“她始终保有着人性和亲和力——这是让我觉得她如此特别的原因。”

在长达50年的法律生涯中,Justice Prakash无疑为女性律师在新加坡法院中开创了职业发展的道路,但她却说成为律师或法官并非其最初理想。

Justice Prakash是已故记者兼作家Gerald de Cruz的女儿,是家中三兄妹中的长女。她在新加坡东部的Katong长大,大部分中学教育在Marymount Secondary完成。在“O”水准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后升入Raffles Girls’ School,完成“A”水准课程后就决定报读法律系。

据她父亲说,这正是她已故母亲的心愿(她母亲于1965年因风湿性心脏病去世)。

Justice Prakash曾想象过若当初选择的是英语文学专业,她或许会成为教师或记者,但她却说自己从未对自己的选择感到后悔。

她分享:“学习法律带我走上了自己热爱的工作之路。”

她以优异成绩自新加坡国立大学取得法律一等荣誉学位,并于1974年开启了职业生涯,在著名刑事律师David Marshall手下实习(David Marshall曾于1950年代担任新加坡首任首席部长,他和他妻子Jean与Justice Judith Prakash的父母关系密切;Justice Prakash的母亲曾是David Marshall的秘书,而其父与David Marshall则在同一街区长大)。

然而Justice Prakash发现自己更喜欢处理民事案件,因此申请加入专于普通诉讼、融资和土地交易的商业法律事务所Chor Pee & Hin Hiong。

1976年她加入Drew & Napier法律事务所的航运部门,之后转入该公司的商业部门并而后成为合伙人。她在那里受到导师GP Selvam(后来的GP Selvam法官)的指导,并深受资深合伙人Joseph Grimberg(“一位伟大的律师——优雅且口才出众”)的启发,再后来受时任首席大法官杨邦孝(Yong Pung How)之邀成为司法专员。

刑法或许较引人注目,但诉讼也有其精彩时刻。在Chor Pee & Hin Hiong法律事务所任职时,Justice Prakash处理了多起船舶扣押案件,甚至与法官一起登船执行任务,她回忆第一次执行任务时“非常令人兴奋”。

“当时有一笔账单未支付,我需要准备扣押令。作为律师其实只需到法院递交文件即可,但我还是有一两次亲自上了船。当我手持扣押令阻止船只开航时,我虽没有真正的权力,但那一刻却觉得自己很有力量。”

她继续道:“做法官也是这样。你被赋予在特定范围内作出决策的权力,这些决策可能会影响当事人。然而你本身并不拥有权力,那是法律和制度的权力。”

被问及作为法官最让她感到满足的是什么,她回答:“不需要取悦任何。你运用法律知识并基于案件的优劣做出评估,然后给出判决。有时可能会有上诉,而上级法院可能不同意你的判断,但你清楚自己的决定并未受到任何外在因素的影响,而是基于自身的推理和对材料的评估。这种满足感来自于,你知道自己在尽力做正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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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ce Prakash的法律生涯起步于新加坡独立仅九年后的时期,年轻律师当年在这个发展中的经济体中有许多机会展露头角,但在规模相对较小的律师群体中脱颖而出却是个挑战。

而与David Marshall和Joseph Grimberg等男性法律“巨头”同席的女性律师更是屈指可数——当年法律界中的女性不多,总检察署和刑事法院中甚至没有女性官员或助理注册官;女性在法律界的角色大多局限于办公室工作,主要从事律师事务而非上庭工作。

Justice Prakash回忆:“在当时的国家法院中,女性裁判官寥寥无几。Jenny Lau于1966年成为新加坡首位女性地区法官,并在多年间独自扛起这面旗帜。当时无论是在司法体系还是私人执业中,女性都大多从事文职工作,而非上法庭处理那些更引人注目的案件。”

推动改变的是她的一些同辈,如1968至1971年担任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院长的Thio Su Mien、1979年成为新加坡律师公会首位女性主席的Phyllis Tan及致力于家庭法律事务和女性权益的律师兼活动家Anamah Tan。

除了努力于职业生涯,Justice Prakash也还肩负起家庭责任。她于1977年迎来第一个女儿,其公婆搬来与他们同住照顾孩子,方让她能专注于工作。后来她的婆婆病重,她和丈夫就在家中照顾婆婆直至她去世。她坦言有时会感到“有些嫉妒”孩子们似乎与祖母更亲近。

“但我选择接受这个现实,这是我同时要兼顾事业所付出的代价。”她坦率地说。

“我的‘高质量时间’通常是和孩子们在学校假期或周末共度的。我晚上回家时当然会陪孩子们,但我却不认为那是真正的高质量时间,因为要确保他们吃晚饭、完成作业并按时上床睡觉。”

那么,是不是就代表女性无法兼顾一切?
Justice Prakash对此表示认同,并指出不仅要为立志在法律界发展的女性提供支持,也应在所有领导岗位上给予支持。

“首先雇主应给予父母足够的休假,不该期望他们全天候待命,同时该在产假和陪产假政策上更宽松。其次或许需要改变现有制度,雇佣更多员工,让每个人的工作量减少一些,这与我们目前的做法不同。”

“如果把利润置于一切之上,那么你就会试图从每位员工(无论男女)身上榨取最多价值。男性在这种社会中常觉得必须不断证明自己,否则就得不到尊重。当然,年轻男性也需要更愿意承担更多家庭责任。”

Justice Prakash还通过全职工作以外的角色,致力为女性创造一个让她们茁壮成长的环境。她是1974年成立的新加坡女律师协会早期成员之一,并在1996至2021年间担任莱佛士女子中学董事会主席。她在这25年里支持董事会和校方发展,包括教育方法和关怀计划。

“在我成长的那个年代,社会仍以二元视角思考:男人做这些,女人做那些,彼此不应越界。我认为若女孩们有机会参与事务并担任领导角色,她们就会更自信地相信自己的能力。

“我坚信在女性的发展过程中,应承认她们是社会的完整成员,而不是被局限于某个特定角色,她们应拥有充分发挥自身作为人类所具备的能力的权利,”她说道。

黑巧克力、咖啡、饼干、各类型小说和古典音乐,是Justice Prakash钟爱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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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司法法院法官Debbie Ong在1990年代初某社交活动中首次与Justice Prakash相识,当时的她还是一名年轻学者。

Debbie Ong说:“当我得知她无法抗拒巧克力时,我就知道我可以信任她。能与这样一位法律界巨擘有共同兴趣让我感到很愉快,而巧克力确实具有团结人心的力量。”

Justice Prakash和丈夫Jaya Prakash也都热爱艺术。他们的双层住宅中陈列着东南亚艺术家的作品,如新加坡画家Thomas Yeo和陶艺大师Iskandar Jalil的作品。在二楼走廊上,则挂着一幅由英国艺术家Jonathan Yeo(因绘制查尔斯三世登基后首幅官方肖像而闻名)创作的四女儿肖像画。

在长达48年的婚姻中,专长于商事和海事法的仲裁员丈夫Jaya Prakash一直是Justice Prakash背后的后盾。

“当我成为法官时,两个最年长的女儿已接近青春期,第三个六岁而最小一个才三岁。我丈夫虽也忙于律师事务,但他一直都分担着家庭职务及安排事务。他非常关心孩子们,不会把一切都推给我处理。”她说道。
随着工作量逐渐减轻,Justice Prakash和丈夫——在法律界内被称为共享相同姓名缩写“JP”的夫妻档——如今会用更多时间一起做饭、旅行,并期待每年的家庭假期。

“我有两个女儿长住英国而另两个在本地,我们全家要见面真的不容易。我们因此试着每年组织一次家庭旅行,今年打算去法国勃艮第。”她分享道。

她也在空余时间与9岁的孙子一起玩电子游戏,并每个星期天与在本地的家人共度早午餐时光。她如今也在日常生活的细节中找到了乐趣。

被问及是什么让她保持前行时,她毫不犹豫回答:“环顾四周,新加坡有太多美丽的事物和值得探索的地方。就昨天,我和丈夫参加了(前新加坡外交官)Kishore Mahbubani回忆录的发布会后在Empress Place四周散步,那是一个美丽的夜晚。”

“支持着我前行的,是因总能发现生活充满了趣味。”

摄影 Shawn Paul Tan
美术执导 Ray Ticsay and Adeline Eng
造型 CK Koo
发型 Angel Gwee using Davines & Ann Lin
彩妆 Benedict Choo using Cle de Peau Beaute
策划 Chelsia 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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